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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寒假、春节期间值班

2011/01/14  

各处、室、系(部)、馆、中心:

2011年寒假、春节即将来临。为确保寒假、春节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关于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值班应守和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粤委办发电〔2010279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11年寒假、春节期间值班应守和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节假日值班责任制。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寒假、春节期间的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切实做好本单位寒假、春节期间值班安排。学院实行院领导责任值班制;校医务室每天安排人员值班(请填写附件一);院办、后勤保卫处每天(双休日除外)安排一位同志到办公室值班(请填写附件二);其他行政部门、教学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保证每天(双休日除外)有一名责任值班人(请填写附件三)。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岗、联络畅通,保证及时处理相关事务和紧急情况。

二、切实加强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工作。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报告重大紧急任务。一旦发生紧急重大事件,事件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必须在事件发生30分钟内向院办报告,特别紧急情况先电话或短信报告,随后1小时内补报文字材料。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规模、破坏程度、伤亡(中毒、患病等)人数、可控程度、发展趋势、事件的初步性质和事故可能原因,以及应急处置措施等。院办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学院领导。经学院研究后,在事发后2小时内向省教育厅等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未按要求报告的将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处理。

三、周密部署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各有关单位要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准备充足人力物力,畅通各项工作渠道,确保及时妥善处置各项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

四、切实加强值守应急工作督促检查。

各单位要认真部署相关工作,抓好督促检查,切实做好寒假、春节期间的值班应急工作。院办要加强检查督促,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单位值班情况。

特此通知。

附件一:2011年寒假、春节期间值班安排表(校医务室);

附件二:2011年寒假、春节期间值班安排表(院办、后勤保卫处);

附件三:2011年寒假、春节期间值班安排表(各教学部门和其他行政部门)。

 

 

二○一一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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