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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中青年优秀人才奖励计划第一小组评选实施方案

根据《广州华商学院关于华商学院中青年优秀人才奖励实施方案的通知》(华商人事〔2021〕48号)文件,校办、继续教育学院、党办、团委、后勤保卫办、金融科技研究院、四会校区组成评选小组一。根据实施方案要求,评选小组一成立了由各单位分管领导组成的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开展推荐评选工作。  

一、评选推荐领导小组    

成员:苏宁、韩兆洲、王力东

二、本小组评选条件

结合本小组实际情况,经评选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实施方案原有评选条件基础上,增加以下评选条件:

1.原则上已入选2019-2021年优才计划的人员不再参选。

2.近三年年终考核至少有一次良好以上等级。

 

华商中青年优秀人才奖励计划

评选第一小组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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