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馆、中心:
根据学院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对部分教学、科研机构调整与更名如下:
1.设立科研处,定编三人。
2.将经济系更名为经济与金融系。
3.设立公共管理系,由原行政管理系和工商管理系人力资源教研室合并组建而成。
4.撤销旅游管理系,将原旅游管理系成建制并入工商管理系。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七日
上一条:关于印发我院2013-2014学年校历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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