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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读

2009/04/19  

各处、室、系(部)、馆

为了鼓励我院学生积极向上、奋发进取,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打造华商学院的教育品牌,特制定《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读研究生的奖励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读研究生的奖励办法

 

〇〇九年四月十九

附件:

  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读研究生的奖励办法

为了鼓励和促进在校学生珍惜时光、努力学习,继续深造,掌握厚实的专业知识,学以致用,不断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打造华商学院的教育品牌,全面提升华商学院的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奖励对象:我院报考国内外大学(科研院)研究生并取得入学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奖励范围和额度:

1、考上全国重点大学、教育部承认的科研院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给予人民币600010000元的奖励;

2、取得国外大学(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及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入学通知书的,给予人民币600010000元的奖励;

3、考上省属大学或科研院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给予人民币35005000元的奖励。

三、奖励程序:

符合以上奖励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凭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向学院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学院办公室审核后交由廖榕就教育基金会遴选公布。

四、申报时间:

每年集中申报一次,逾期不再受理。每年申报的时间为当年的61日~630日。

五、附则:

廖榕就基金会每年设立10万元人民币作为奖励资金。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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