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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招生委员会的通知

2009/04/22  

各处、室、系(部)、馆:

为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提高招生工作的质量,统筹和协调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经学院董事会研究,决定成立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并制定了招生委员会的工作职责(详见附件),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现将学院招生委员会和招生领导小组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学院招生委员会:

主任:廖榕就

副主任:陈玉川、邓基泽

委员:丘兆福、廖伊曼、黄虹、李敏、陈泌、张护玺

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玉川

副组长:邓基泽

成员:丘兆福、黄虹、李敏、陈泌、谢锡庚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招生委员会工作职责

 

 

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

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招生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广东省的招生工作政策和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审定学院招生工作的实施细则和方案;

二、根据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审定学院的招生计划;

三、审定学院招生简章;

四、统一部署招生宣传工作;

五、加强与广东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联系,掌握招生录取工作政策,明确招生录取工作任务及招生录取工作程序;

六、根据广东省招生主管部门的部署和要求,组织本院的招生录取工作,审核预录取新生方案并批准预录取新生电子档案上传;

七、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保障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性,让考生放心,让政府和社会满意;

八、坚持以高质量、严要求的标准贯穿于招生工作全过程,提高招生宣传、录取的质量,提高考生报到率,确保学院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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