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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华商学院网站建设与管理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网站建设与信息发布管理,保障网络信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网站建设

第二条 部门可建立二级网站或专题主页,须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后,在实验教学与网络技术管理中心人员指导下建立。

第三条 网站建设基本流程。

(一)建设方制定网站规划方案,包括网站预期目标、网站栏目结构、网页模板设计、网站服务器技术选型,以及网站运营维护规范等基本内容,可咨询实验教学与网络技术管理中心以获得技术支持。

(二)填写网站建设审批表(在OA填写),走相关审批流程。

(三)实施网站建设。学校建有网站群管理系统,推荐各部门如无特别需求的使用网站群建立网站。网站群管理系统提供安全可靠的统一后台管理系统,并内置多套网页模板供选用(可根据需要修改),也可以自行制作网页模板,如产生制作费则由建设部门负责。因特殊需求不能使用网站群建设的网站,需在建设前咨询实验教学与网络技术管理中心了解相关技术规范。

(四)验收测试。实验教学与网络技术管理中心协助。

(五)网站内容发布。

(六)网站建设完成并初步发布内容后,由实验教学与网络技术管理中心进行上线前的技术检查(包括代码规范、网页文件规范、扫描病毒、后台口令等),确认无误后配置域名并做好链接,至此网站可正式上线运行。

(七)网站维护管理。网站的维护管理分系统管理和内容管理。系统管理由实验教学与网络技术管理中心负责,保障网站的安全和正常运行;内容管理由各部门负责,网站内容必须经过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方可发布,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网站内容负主体责任。

网站建设技术规范。

(一)网站首页默认文档为index.*。

(二)网站栏目结构合理,栏目设置勿过于复杂,层次不宜过多(建议不超过3层)。

(三)首页、栏目页等重要页面无死链接。

(四)网站设计对不同浏览器、不同终端具有兼容性。

(五)网站导航清晰且全站统一,通过任何一个网页可逐级返回上一级栏目直到首页。

(六)网页布局设计合理,网站设计符合用户浏览习惯。

(七)重要文字信息尽可能出现在网页靠前位置。

(八)字体清晰,CSS风格协调一致。

(九)网站首页、栏目页、内容页均有一定的文字信息量。

(十)每个网页有独立的、可概括说明该网页核心内容的网页标题,而并非全站或者一个栏目共用一个网页标题。

(十一)新闻详细内容页面是独立网页不是弹出窗口。

(十二)网站内容保持适当的更新周期。

(十三)网站所有页面应有学校的logo,底部统一放置网站备案信息(参考学校官网)。

(十四)网站公布的联系方式须有效,尤其是地址、固定电话及电子邮箱

各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备份网站数据。

严格按照学校信息上网管理制度发布信息

应建立应急预案,一旦发生安全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降低损失。

第三章 学校信息上网管理

凡可公开的各类通知、新闻信息、公告等均可上网,以提高办事效率、及时交流信息,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通知类:全院性或部门性的一般会议及活动通知。

(二)新闻类:院内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管理与改革、外事、医疗、后勤、产业、文娱、体育等各方面的重要事件。

(三)不宜公开发表及国家有关法规禁止传播的各类信息(内部通知、通报、汇报材料、涉及政治或技术机密的材料等)一律不得上网,内部通知、通报、汇报材料等可上内部网。

(四)严禁在网上发表或转载违反国家法律的文章、图片和消息,严禁利用网络传播小道消息或进行人身攻击。

(五)网上发布的新闻、通知、公示等不得包含公民的完整身份证号、手机号、详细住址等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的个人信息,如有需要必须进行部分信息隐藏方可发布。

信息的采集、审核、发布。

(一)全院性的通知、新闻由学校办公室负责发布。

(二)各二级网站上的信息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发布。

(三)凡上网信息底稿必须保留半年,以备核查。

(四)信息员须定期清查计算机病毒,防止计算机中的重要信息文件通过病毒程序传播,造成泄密事故。

第十条 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实验教学与网络技术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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