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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华商学院教职工考核激励机制实施办法(试行)

2024年06月06日 14:54

为进一步做好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十大工程”建设、硕士点建设和“二十周年校庆”等工作,充分发挥二级单位的主体作用,引入竞争和激励机制,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学校重点工作,进一步健全“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的工作机制,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完善考核激励机制,让教职工的价值得到充分体现,激发全体教职工奋发进取的工作热情,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


二、建立中层干部目标考核机制

(一)中层干部岗位职务津贴由“基本津贴”和“绩效津贴”两个部分构成。基本津贴每月发放,绩效津贴在当年的 7 月和 12 月,根据工作业绩情况进行发放。

(二)实行目标任务考核。中层干部年度工作考核指标见附件 1 和 2 ,奖金标准为6600 元/人,由学校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发放。

(三)实行年薪制的中层干部,岗位职务津贴和年度工作考核按照合同约定和学校规定执行。


三、建立教职工量化考核机制

进一步激励教职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开展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工作,全身心投入到学校中心工作、重点工作中来,充分发挥二级单位自主管理权。

(一)二级单位制定本单位教职工的年度考核评分办法和奖金分配方案。在制定过程中要充分体现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十大工程等学校重点工作。在奖金分配中要合理拉开差距,充分体现价值回报。考核评分办法和奖金分配方案需报学校同意后并在本单位公示实施。

(二)核定二级单位的奖金总额(不含中层干部),由各单位进行分配。每年根据奖金标准(6600 元/人)和单位工作绩效系数(表 1),核定单位奖金总额,打包下发到各单位,由各单位进行分配。各单位的工作绩效评分指标见附件 1 和 2。

单位奖金总额的计算公式:年度奖金总额=奖金标准×参加考核人数×考核奖金系数。

表 1:二级单位工作绩效系数

考核等级

A

B

C

D

考核占比

10%

15%

65%

10%

计算系数

1.2

1.1

1.0

0.8


四、攻坚克难专项奖激励政策

为激励各二级单位勇于承担重点、难点工作,在教学、科研、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建设、数字化转型升级、标准化建设等方面取得突破,学校设立攻坚克难专项奖,奖励金额不超过 150 万元。

(一)奖励对象。二级单位在完成本职岗位工作后,积极承担学校安排的非常规性专项工作,并取得突出成效。

(二)奖励项目。根据学校高质量发展的需要,由学校研究确定专项奖励项目。2024年的专项奖励项目如下:

1.本科教学合格评估。按照合格评估工作计划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合格评估任务的完成度和完成质量,具体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牵头制定考核激励方案。

2.十大工程。根据各单位制定的实施项目进行考核,具体由人事处、党办、校办等部门负责制定考核激励方案。

3.硕士点建设。具体由发展规划处制定考核激励方案。

4.二十周年校庆。具体由校庆筹备工作办公室制定考核激励方案。

5.其他专项工作。其他专项工作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确定后,由相关单位制定考核激励方案。

(三)考核及奖励。专项工作的考核和奖励由校领导牵头,负责单位组织实施。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专项工作的考核和奖励进行调整。


五、其他说明

1.实行年薪制的教职工,年薪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岗位职务津贴和年度奖金等项目,只享受本办法的攻坚克难专项奖励。

2. 以上考核激励机制实施前提是学校全面完成年度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反之,则由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另行研究激励方案。

六、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自学校公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提交学校研究决定。


附件:1.教学单位考核指标及权重

2.行政教辅部门考核指标及权重



附件 1:

教学单位考核指标及权重



序号


项目


考核指标(KPI)

分值占比


负责(评价)部门


备注


1





重点工作(50%)


合格评估工作


25%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

中心





2



十大工程、二十周年校庆




25%



人事处、党办、校办、校庆筹备工作办公室等



3





常规工作(50%)


招生就业


15%

招生办公室、学生就业创业处



4


产教融合与创新创 业


15%

产教融合办公室、创新创业学院


5

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20%

党政教辅部门


6





一票否决,

考核等级为

“D”

师德师风问题


党委教师工作部


7

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

党委保卫部


8

重大教学事故


-

教务处



9


行政党纪处分



-


党办、校办


10


合计

100%






附件 2:

行政教辅部门考核指标及权重


序  号


项目


考核指标(KPI)

分值占比


负责部门


备注


1





重点工作(50%)


合格评估工作


25%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

中心





2



十大工程、二十周年校庆




25%



人事处、党办、校办、校庆筹备工作办公室等


3





常规工作(50%)

规章制度建设

15%

校办


4

团队建设

15%

人事处



5


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20%


教学单位


6






一票否决,考核等级为“D

师德师风问题


-

党委教师工作部



7

发生安全责任事 故



-


党委保卫部


8

重大教学事故


-

教务处


9

行政党纪处分


-

党办、校办


10


合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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