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十大工程”建设、硕士点建设和“二十周年校庆”等工作,充分发挥二级单位的主体作用,引入竞争和激励机制,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学校重点工作,进一步健全“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的工作机制,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完善考核激励机制,让教职工的价值得到充分体现,激发全体教职工奋发进取的工作热情,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
二、建立中层干部目标考核机制
(一)中层干部岗位职务津贴由“基本津贴”和“绩效津贴”两个部分构成。基本津贴每月发放,绩效津贴在当年的 7 月和 12 月,根据工作业绩情况进行发放。
(二)实行目标任务考核。中层干部年度工作考核指标见附件 1 和 2 ,奖金标准为6600 元/人,由学校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发放。
(三)实行年薪制的中层干部,岗位职务津贴和年度工作考核按照合同约定和学校规定执行。
三、建立教职工量化考核机制
进一步激励教职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开展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工作,全身心投入到学校中心工作、重点工作中来,充分发挥二级单位自主管理权。
(一)二级单位制定本单位教职工的年度考核评分办法和奖金分配方案。在制定过程中要充分体现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十大工程等学校重点工作。在奖金分配中要合理拉开差距,充分体现价值回报。考核评分办法和奖金分配方案需报学校同意后并在本单位公示实施。
(二)核定二级单位的奖金总额(不含中层干部),由各单位进行分配。每年根据奖金标准(6600 元/人)和单位工作绩效系数(表 1),核定单位奖金总额,打包下发到各单位,由各单位进行分配。各单位的工作绩效评分指标见附件 1 和 2。
单位奖金总额的计算公式:年度奖金总额=奖金标准×参加考核人数×考核奖金系数。
表 1:二级单位工作绩效系数
考核等级 |
A |
B |
C |
D |
考核占比 |
10% |
15% |
65% |
10% |
计算系数 |
1.2 |
1.1 |
1.0 |
0.8 |
四、攻坚克难专项奖激励政策
为激励各二级单位勇于承担重点、难点工作,在教学、科研、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建设、数字化转型升级、标准化建设等方面取得突破,学校设立攻坚克难专项奖,奖励金额不超过 150 万元。
(一)奖励对象。二级单位在完成本职岗位工作后,积极承担学校安排的非常规性专项工作,并取得突出成效。
(二)奖励项目。根据学校高质量发展的需要,由学校研究确定专项奖励项目。2024年的专项奖励项目如下:
1.本科教学合格评估。按照合格评估工作计划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合格评估任务的完成度和完成质量,具体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牵头制定考核激励方案。
2.十大工程。根据各单位制定的实施项目进行考核,具体由人事处、党办、校办等部门负责制定考核激励方案。
3.硕士点建设。具体由发展规划处制定考核激励方案。
4.二十周年校庆。具体由校庆筹备工作办公室制定考核激励方案。
5.其他专项工作。其他专项工作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确定后,由相关单位制定考核激励方案。
(三)考核及奖励。专项工作的考核和奖励由校领导牵头,负责单位组织实施。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专项工作的考核和奖励进行调整。
五、其他说明
1.实行年薪制的教职工,年薪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岗位职务津贴和年度奖金等项目,只享受本办法的攻坚克难专项奖励。
2. 以上考核激励机制实施前提是学校全面完成年度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反之,则由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另行研究激励方案。
六、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自学校公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提交学校研究决定。
附件:1.教学单位考核指标及权重
2.行政教辅部门考核指标及权重
附件 1:
教学单位考核指标及权重
序号 |
项目 |
考核指标(KPI) |
分值占比 |
负责(评价)部门 |
备注 |
1 |
重点工作(50%) |
合格评估工作 |
25% |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 中心 |
|
2 |
十大工程、二十周年校庆 |
25% |
人事处、党办、校办、校庆筹备工作办公室等 |
|
3 |
常规工作(50%) |
招生就业 |
15% |
招生办公室、学生就业创业处 |
|
4 |
产教融合与创新创 业 |
15% |
产教融合办公室、创新创业学院 |
|
5 |
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
20% |
党政教辅部门 |
|
6 |
一票否决, 考核等级为 “D” |
师德师风问题 |
|
党委教师工作部 |
|
7 |
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
- |
党委保卫部 |
|
8 |
重大教学事故 |
- |
教务处 |
|
9 |
行政党纪处分 |
- |
党办、校办 |
|
10 |
|
合计 |
100% |
|
|
附件 2:
行政教辅部门考核指标及权重
序 号 |
项目 |
考核指标(KPI) |
分值占比 |
负责部门 |
备注 |
1 |
重点工作(50%) |
合格评估工作 |
25% |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 中心 |
|
2 |
十大工程、二十周年校庆 |
25% |
人事处、党办、校办、校庆筹备工作办公室等 |
|
3 |
常规工作(50%) |
规章制度建设 |
15% |
校办 |
|
4 |
团队建设 |
15% |
人事处 |
|
5 |
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
20% |
教学单位 |
|
6 |
一票否决,考核等级为“D |
师德师风问题 |
- |
党委教师工作部 |
|
7 |
发生安全责任事 故 |
- |
党委保卫部 |
|
8 |
重大教学事故 |
- |
教务处 |
|
9 |
行政党纪处分 |
- |
党办、校办 |
|
10 |
|
合计 |
10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