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建设规划及发展需要,为做好肇庆校区人员配置及相关管理服务工作,保障四会校区教学和管理秩序正常运行,经 2021 年 6 月 10 日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制定依据
本方案按照“ 1+3” 的办学模式制定,即大一在四会校区,大二、大三、大四在校本部。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队伍素质优良、精干高效的原则;
2.坚持部门职能协调、优化统一的原则;
3.坚持岗位职责清晰、分工明确的原则。
三、管理模式
肇庆校区采取属地管理与延伸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成立肇庆校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履行属地管理的职能,直接负责肇庆校区全面管理,同时积极配合校本部职能部门、二级学院(教学部)做好职能延伸管理。
四、组织架构
“管委会”是学校派驻肇庆校区的管理机构,全面负责肇庆校区的日常管理工作,同时协调肇庆校区行政、教学、学生管理和后勤保卫等工作。
(一)“管委会”设主任 1 人,由校领导兼任,全面负责肇庆校区各项工作;设常务副主任 1 人,副主任2 人。常务副主任、副主任为常驻人员,由学校选派或招聘。
(二)“管委会”下设副处级机构:党政办公室、学团办公室、图书馆、实验教学与网络技术管理中心、通识教育教学部。下设机构接受管委会的直接管理,同时接受校本部相关单位的延伸管理和服务指导。
1.党政办公室 11 人。设主任或副主任 1 人,综合科 3 人(文秘综合管理岗、党务宣传管理岗、人事师资管理岗各 1 人),教学科研科 3 人,财务资产科 2 人,后勤保卫科2 人。
2.学团办公室7 人。设主任或副主任 1 人,学生管理岗2 人,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岗 2 人,团委 2 人。
3. 图书馆 5 人(含馆长或副馆长 1 人)。
4.实验教学与网络技术管理中心7 人(含主任或副主任 1 人)。
5.通识教育教学部2-4 人。设主任或副主任 1-2 人,教学、行政秘书岗 1-2 人。
五、校本部派驻人员待遇
校本部派驻肇庆校区人员是指与学校签订合同中,未明确工作地点仅为广东省肇庆市四会市的人员。
(一)专任教师。校本部派驻肇庆校区承担教学工作任务的,在学校现有工作量计算方法的基础上,增加不少于 0.5 的异地工作系数。
(二)行政教辅人员(含政治辅导员)。校本部派驻肇庆校区的人员,每月给予异地工作补贴,其中处级干部税前 2000 元/月,科级干部税前 1500 元/月,其他教职工税前 1000 元/月。
(三)外聘教师。因教学工作需要聘请外聘教师承担肇庆校区教学工作任务的,在学校外聘教师现有课酬标准的基础上增加 10 元/学时。
六、其他说明
1.肇庆校区管理人员和专任教师采取“派驻”+“招聘”相结合的方式,具体由各单位提出派驻或招聘需求,每个单位的派驻人员原则上不少于 1 人。
2.校本部派驻肇庆校区的管理人员、教辅人员派驻期限原则上为 3 年,辅导员派驻期限由学生处根据工作要求确定。
3.肇庆校区每个岗位须制定具体的岗位工作职责,提交肇庆校区管理委员会审定后公布。
4.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