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下拨经费预算,学校每年按照70 元/生/年的经费下拨至各二级学院(系),其中20 元/生/年的经费由学校直接下拨,剩下的50 元/生/年由教务处根据以下五个项目对各个学院(系)进行考核,并按照对应的考核结果下拨经费:
一、毕业论文(设计);
二、课程及专业建设;
三、学生及教师标志性成果奖;
四、实习基地建设;
五、课程思政。
在考核年度内,以上每个项目最低生均下拨金额为 7 元,最高生均下拨金额为 10元。具体如下:
一、毕业论文(设计)
项目 |
拨款依据 |
下拨金额(元) |
毕业论文(设计) |
能根据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通知及相关文件精神安排本单位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各项工作流程规范,资料齐备完整,没有差错;各项抽查中均无被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 |
10 |
能根据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通知及相关文件精神安排本单位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各项工作流程规范,资料齐备完整,没有差错;各项抽查中被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低于抽查比例 10%(不含 10%)。 |
9 |
能根据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通知及相关文件精神安排本单位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各项工作流程规范,资料齐备完整,没有差错;各项抽查中被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超过抽查比例 10%(含 10%)且低于 20%(不含 20%)。 |
8 |
二、课程及专业建设
项目 |
拨款依据 |
下拨金额(元) |
课程及专业建设 |
年度新增省级及以上专业类项目或课程类项目 1 项及以上。 |
10 |
年度新增校级专业类项目或课程类项目 1 项及以上。 |
8 |
说明:本方案中,专业类项目指的是一流专业、重点专业、特色专业及新增专业等,课程类项目指的是线上一流课程、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 |
三、学生及教师标志性成果奖
项目 |
拨款依据 |
下拨金额(元) |
学生及教师 标志性成果 |
师生获得教育教学标志性成果 8 项及以上。 |
10 |
师生获得教育教学标志性成果 5 至 7 项。 |
9 |
师生获得教育教学标志性成果 3 至 4 项。 |
8 |
说明:师生获得教育教学标志性成果的认定,根据《广州华商学院教育教学标志性成果奖励办法(试行)》(华商院〔2021〕13 号)标准执行。 |
四、实习基地建设与维护
项目 |
拨款依据 |
下拨金额(元) |
实习基地建设 |
各专业校外实习基地数量符合《国标》标准,具体要求: 1.每 100 名在校学生至少建设 2 个实习基地,每个专业至少建 3 个实习基地。 2.每个校外实习基地每年都接收实习生。 3.有建成或在建的省级质量工程大学生校外实习基地。 4.实习基地管理规范,相关材料保存完整。 |
10 |
各专业校外实习基地数量符合《国标》标准,具体要求: 1.每 100 名在校学生至少建设 2 个实习基地,每个专业至少建 3 个实习基地。 2.每年实际接受实习生的校外实习基地不低于本单位基地数的 80% (含 80%)。 3.有建成或在建校级质量工程大学生校外实习基地。 4.实习基地管理规范,相关材料保存完整。 |
9 |
各专业校外实习基地数量符合《国标》标准,具体要求: 1.每 100 名在校学生至少建设 2 个实习基地,每个专业至少建 3 个实习基地。 2.每年实际接受实习生的校外实习基地不低于本单位基地数的 70% (含 70%)。 3.实习基地管理规范,相关材料保存完整。 |
8 |
说明: 1.根据《广州华商学院教学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华商教〔2019〕125 号)文,建设和管理校外实习基地。 2.根据《广州华商学院校外实践教学指导教师管理办法(2019 年 6月修订稿)》(华商院〔2019〕76 号)文,配备校内外实习基地指导教师。 3.实习基地相关材料涵盖建设、运行、维护等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表、协议、实习情况反馈表及学生实习手册。 |
|
五、课程思政
项目 |
内容 |
下拨金额(元) |
课程思政 |
1.有省级(含)以上课程思政项目或被定为学校课程思政试点学院。 2. 至少有一个校级课程思政试点专业,且每个专业至少有一门校级课程思政试点课程。 3.人才培养方案融入课程思政元素,包括每门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教案等教学文件。 4.每门专业课程设计一节课,进行课程思政教学改革试点课堂。 5.根据课程思政建设情况,每学期收集优秀教学案例(每门建设课程至少2 个,总数不低于 10 个)。 |
10 |
1. 至少有一个校级课程思政试点专业,且每个专业至少有一门校级课程思政试点课程。 2.人才培养方案融入课程思政元素,包括每门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教案等教学文件。 3.每门专业课程设计一节课,进行课程思政教学改革试点课堂。 4.根据课程思政建设情况,每学期收集优秀教学案例(每门建设课程至少2 个,总数不低于 8 个)。 |
9 |
1. 至少有一个校级课程思政试点专业,且至少有一门校级课程思政试点课程。 2.人才培养方案融入课程思政元素,包括每门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教案等教学文件。 3.每门专业课程设计一节课,进行课程思政教学改革试点课堂。 4.根据课程思政建设情况,每学期收集优秀教学案例(每门建设课程至少2 个,总数不低于 6 个)。 |
8 |
本方案由教务处负责解释。